上海市兒童醫院“青苗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和上海市有關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提升人才梯隊的高度,吸引更多應屆優秀畢業生、規培生和博士后加入我院,加快推進醫院人才建設,特修訂“青苗計劃”,具體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工作,事業心強,有奉獻精神;
2、具有較好的專業素質和發展潛力,有投身醫療衛生事業的志向;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臨床、教學、科研和預防保健工作;
二、培養目標
青苗計劃包括兩個層次的人才培養和支撐體系。
1、青苗A類計劃
著眼于培養一批學術基礎扎實、具有突出的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優秀學術骨干。
2、青苗B類計劃
著眼于培養一大批青年骨干人才,帶動醫院整體素質的提升,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優秀人才梯隊。
三、入選條件
1、青苗A類計劃:取得博士學歷、學位,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含影響因子5分以上的共同第一作者)身份發表SCI文章3篇以上或發表1篇影響因子在3分以上(科研型博士要求5分以上)的SCI論文;
(2)以課題負責人主持1項國家級課題;
(3)獲得全國百篇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勵;
(4)獲得省部級研究生優秀成果獎勵。
2、青苗B類計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學位的博士研究生;
(2)取得碩士學位的碩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含影響因子5分以上的共同第一作者)發表2篇SCI論文;或者發表1篇影響因子在3分以上的SCI論文;或者發表1篇SCI論文且同時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畢業生或三好學生榮譽稱號或同等級別的獎勵。
四、待遇補貼
1、青苗A類計劃
(1)三年內,享受5000元/月的“青苗A類計劃”績效補貼;
(2)三年內,免費提供直接拎包入住的酒店式公寓;
(3)三年內,提供一次性科研啟動經費5萬元;
(4)在出國培訓、職稱晉升方面優先考慮。
2、青苗B類計劃
(1)三年內,享受3000元/月的“青苗B類計劃”績效補貼;
(2)三年內,享受1000元/月的租房補貼;
(3)在出國培訓、職稱晉升方面優先考慮。
3、特別優秀者,實行一事一議制。
五、考核與管理
1、醫院與青苗計劃入選者簽訂培養合同,約定培養目標、預期成果、考核方式及培養結束后的承諾、違約責任等條款。
2、入選者應按要求填寫《上海市兒童醫院青苗計劃申請表》。
3、人力資源部聯合其他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在期中和期末對本計劃的實施情況開展督查。
4、對不認真履行培養計劃,經考核達不到預期目標的入選人員,可視實際情況追回已資助培養經費。
六、附則
本計劃與醫院其他文件、政策重復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本計劃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上海市兒童醫院
2017年9月28日